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

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「107年擴大限制使用塑膠袋對象」宣導

10711日起全面擴大實施限用塑膠袋,管制對象新增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、醫療器材行、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、書籍及文具零售業、洗衣店業、飲料店業、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,皆不可免費提供任何形式之購物用塑膠袋,不論形狀、大小、厚薄或種類。為營造更友善的生活環境,請購物優先自備環保袋,一同減塑救地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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