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

認識電子煙

定義:

  1. 電子煙係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、重金屬及其他化學物質之氣霧或蒸氣,製造或形成類似菸品體驗效果之產品,有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之認知,進而提高提早接觸菸品之可能性。
  2. 坊間名為「蒸氣棒或維他命棒」具有細長圓筒外型及長方形,外觀與菸品近似,吸用情狀與菸品同,且使用後產生之煙霧繚繞,顯具有電子煙重要特徵,不論其名稱為何,均符合電子煙定義。

管理:

  1. 鑒於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兼具「成癮性物質」及「戒菸輔助劑藥品之成分」兩種特性,而「電子煙」大多含有尼古丁成分,衛生福利部於98年3月起即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。
  2. 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,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,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、點心、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。違反者,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(以下同)1,000元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。若含有尼古丁,則屬偽劣假藥,依藥事法規定,製造或輸入者,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販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。
  3. 倘電子煙產品宣稱具「幫助戒菸」、「減少菸癮」或「減輕戒斷症狀效果」等詞句,即使不含尼古丁成分,亦違反藥事法有關廣告之規定,可處60萬元以上2,500萬元以下罰鍰,並沒入銷燬之。

電子煙對健康之危害性:

  1. 電子煙含尼古丁具成癮性,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,非常容易過量、中毒。
  2. 電子煙除尼古丁外,亦含致癌物甲醛、乙醛及其他有害物質,如丙二醇、二甘醇、可丁寧、毒藜鹼、菸草生物鹼或其他超微粒子與揮發性 有機化合物,對使用者可能產生癌症及其他疾病之健康危害。(
  3. 電子煙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,較傳統紙菸更為明顯,於室內使用電子煙,其煙霧不易揮散,空氣中除可測得大量丙二醇、甘油、尼古丁濃度,亦伴隨高濃度的PM2.5微粒。
  4. 電子煙會提高「呼吸道及肺部疾病」風險,會使呼吸道受到損害,並讓肺臟過度發炎。更可能會因為交感神經的活性被提升,或心臟正腎上腺素的濃度增加,導致心跳加快,進而引發心臟疾病。
  5. 電子煙油可隨意添加,國內外已查獲多起電子煙含毒品之案例。
  6. 電子煙具爆炸危險性,已成為不定時炸彈,爆炸事件頻傳,引起火災和嚴重燒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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