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衛生組部落格103學年度開站
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
106年村里家犬絕育專案宣導
「立法、絕育、教育」
為舉世公認流浪動物族群控制的黃金三原則,也是我國進行流浪犬控制的基本方針,其中犬隻絕育更是流浪犬源頭減量的核心,104年及106年動物保護法陸續修正,將家犬絕育列為飼主之責任,飼主飼養家犬除申報免絕育外,均應絕育,違者可處5至25萬元罰緩。
依據動物收容所犬隻入所情形,出生幼犬為民眾收交或通報收容之主要來源之一,且因飼養犬隻城鄉之差異,非都市地區家犬以放養型態居多,如何透過基層村里或社區加強犬隻絕育,減少人犬潛在衝突,刻不容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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