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

應回收之廢紙容器,應以容器類回收,勿併一般紙類回收


紙餐具、紙杯、鋁箔包及紙盒包等應回收之廢紙容器,因含有塑膠或鋁箔,不宜併一般紙類回收,應納入容器類回收,經分類、打包後,送至廢紙容器處理業者製成再紙漿及塑膠粒,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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