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

公費流感疫苗宣導

流感疫苗自101日開打,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、50歲以上成人、罕病、重大傷病及高風險慢性病患、孕婦及產後6個月內婦女、醫事防疫、禽畜業及動物防疫人員,儘速至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院所或12區健康服務中心院外門診部接種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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