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
2019年3月21日 星期四
校園主要慢性病防治及個案管理手冊
一、為利學校促進對學童慢性病防治及管理之重視,就目前學生主要慢性疾病之問題等編撰旨揭手冊(內含學生
篇、家長篇、師長篇等),以確保學生健康權益,維護其照護品質。
二、手冊電子檔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逕自下載,網址:
https://www.hpa.gov.tw/Home/Index.aspx,路徑:首頁/ 健康學習資源/文宣手冊/健康手冊專區/校園主要慢性病防 治及個案管理手冊。
三、手冊內容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open?id=1c3iY6S1dKf41TePod_eze0nUcxiAxpLa
二、手冊電子檔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逕自下載,網址:
https://www.hpa.gov.tw/Home/Index.aspx,路徑:首頁/ 健康學習資源/文宣手冊/健康手冊專區/校園主要慢性病防 治及個案管理手冊。
三、手冊內容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open?id=1c3iY6S1dKf41TePod_eze0nUcxiAxpLa
流感群聚防治指引
一、流感介紹
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,感染後可能出現發燒、咳嗽、頭痛、肌肉酸痛、疲倦、流鼻涕、喉嚨痛等症狀,少數人感染後會有腹瀉或嘔吐等腸胃道症狀。流感可藉由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產生的飛沫將病毒傳給他人,另由於病毒可短暫存活於物體表面,故也可藉由手接觸到被口沫或鼻涕等污染之物品表面,再碰觸自己的嘴巴、鼻子或眼睛而造成感染。流感的潛伏期通常為1~4天,症狀出現前一天即可能具傳染力,成人之傳染力可持續至症狀出現後3~5天,小孩則可能達到7天。
二、防疫作為
(一)平時
1、生病不上班、不上課
(1)教職員工/學生如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務必配戴口罩,加強手部衛生。
(2)教職員工如發現疑似罹患流感學生,應讓其戴上口罩,留置於單獨空間,保持空氣流
通,並聯繫家長或協助儘速返家休息及就醫。
(3)生病教職員工/學生應在家休養,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才能返回上課,落實生病不上
班、不上課。
2、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及提高警覺
(1)預防流感最好的方法就是接種流感疫苗,流感高危險族群及高傳播族群均應儘早接種。
(2)流感流行期間或班級出現流感個案時,加強提醒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應落實手部衛
生、勤洗手,並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,包括:
<1>洗手時用肥皂和水清洗至少20秒,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。
<2>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,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,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
桶。
<3>打噴嚏時,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,若無面紙或手帕時,可用衣袖代替,衛生紙使用
後應丟棄至垃圾桶。
<4>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,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。
<5>如有呼吸道症狀,與他人交談時,儘可能保持1公尺 以上距離。
<6>定期清潔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;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或物品,採取
適當的消毒措施。
2019年3月6日 星期三
非洲豬瘟防治宣導影片
為防治非洲豬瘟入侵,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製作非洲豬瘟防治宣導影片「熊讚的伴手禮|非洲豬瘟防治宣導」,影片連結網址為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3JgtSEWWTxMaB_SpRXRoJMNfEx84CoOa,歡迎下載觀看。
2019年2月20日 星期三
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『環教遊學課程』實施計畫,歡迎以班級為單位報名參加
一、參與對象:本市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學生,並以「班級」為單位申請,每個班級每學期申請2次為原則。
二、辦理時間: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及9月20日至隔年1月5 日上課時間。
三、遊學時段:每週二、四、五,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或 下午1時至3時;每時段以1個班級參與為原則,依申請順序錄取,不限學程。
四、報名方式:至「臺北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暨防災教育資訊 網」(http://ee.tp.edu.tw/)「遊學課程申請」專區進行預約。
五、若有疑問請洽學校環境教育中心,電話:2937-7717分機12或15。
六、參考資料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open?id=1-8TyIas42DA0yvJ1z8iT26_QA4DDcN6q
二、辦理時間: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及9月20日至隔年1月5 日上課時間。
三、遊學時段:每週二、四、五,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或 下午1時至3時;每時段以1個班級參與為原則,依申請順序錄取,不限學程。
四、報名方式:至「臺北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暨防災教育資訊 網」(http://ee.tp.edu.tw/)「遊學課程申請」專區進行預約。
五、若有疑問請洽學校環境教育中心,電話:2937-7717分機12或15。
六、參考資料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open?id=1-8TyIas42DA0yvJ1z8iT26_QA4DDcN6q
2019年1月15日 星期二
非洲豬瘟防疫相關資訊
防範非洲豬瘟境外傳入,自疫區國家(地區)返國時,請勿攜帶家畜肉類產品。如違規攜帶者 ,處以新臺幣1萬至100萬元罰鍰!
二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檢局建置之宣傳管道:
(一)防檢局網頁設立非洲豬瘟專區(http://asf.baphiq.gov .tw/):提供詳細資訊,相關宣導文宣歡迎下載運用或超連結轉載。
(二)防檢局「防疫小尖兵」臉書及Line(官方帳號搜尋「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」):隨時提供最新資訊。
(三)宣導影片:10秒搞懂非洲豬瘟、防堵非洲豬瘟守護國產豬刻不容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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